各市、县、行委科技管理部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经协科技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西州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西政办[2018]6号)、《海西州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西政科字[2018]42号)的规定与要求,我局将开展2017-2018年度海西州科技创新奖的评奖工作,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海西科技领域进行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及在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单位和组织。
二、申报条件
申报海西州科技创新奖的单位或组织,是在海西州境内注册或者设立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西州境内并依法注册满三年以上的企业;
(二)海西行政区域内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机构;
(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海西州各级科研院所;
(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与海西州政府联合创办的科研院所、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州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海西州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研究机构;
(五)申报单位或组织须具有较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其中应用类科技成果应当在本单位以外的2个以上单位中实施应用;
(六)申报组织或单位最近三年内无违法、无犯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七)海西州科技创新奖申报单位数实行限额。申报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最多不超过4个,项目完成人数最多不超过14人。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申报海西州科技创新奖:
(一)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的报奖项目,未获得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的。
(二)同一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省政府科技奖项的。
(三)已申报国家、省政府科技奖项而未获奖的但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
三、申报材料
申报海西州科技创新奖的单位或组织,应当向海西州科技创新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科技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州科技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海西州科技创新奖申报书》;(www.cfmtp.com下载中心)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科技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四)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有2个以上共同所有人的知识产权,需提供共同所有人同意申报海西州科技创新奖的证明原件;
(五)本实施细则中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或者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的,需提供相应的许可或者审批、登记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
(六)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其中经济效益证明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社会效益证明由应用单位出具;
(七)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八)研制工作总结、技术研究报告,主要论文、专著;
(九)应用类科技成果应当提供2个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的应用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十)其他证明项目技术水平的辅助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将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报至海西州科技创新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奖励额度
海西州科技创新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次,奖励标准为: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20万元。
五、申报时间:
申报科技创新奖截止受理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西州科技创新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玉清 王春芝
联系电话:0977-8224697 15309779543
电子邮箱:kpdlyq_110@163.com
海西州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