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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科普之冬”活动的通知
2018-01-11 08:46  

各市、县、行委科技管理部门,州级各学(协)会:

根据《青海省科协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科普之冬”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系列科普活动的通知》(青科协发普字[2018]2号)精神与要求,现将我州开展2017-2018年度“科普之冬”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普新时代共创新生活

新时代新作为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18年1月-3月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开展主题鲜明的科普活动

各单位要围绕“科普新时代共创新生活”活动主题,针对重点人群,深入农牧区、社区、学校开展主题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

(二)开展实效性强的科技培训

各单位要围绕“新时代新作为”活动主题,积极利用今冬明春农闲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惠农服务站以及科普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现场技术指导、科技讲座、科技咨询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实用性的强的科技培训。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把“科普之冬”、“三下乡”活动作为今冬明春科普工作重要内容来抓,主动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活动。根据有关要求,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明确职责

各单位要加强与涉农单位及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成员单位的密切联系和合作,明确职责,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提高我州公众科学素质。

(三)创新形式,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在总结以往开展“科普之冬”、“三下乡”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增强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利用各方面的科普资源,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实用性、实效性强的农村科普活动,使活动在形式、内容、机制和手段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创立具有本地特色的活动品牌,不断增强活动社会效果。

(四)做好宣传,认真总结

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积极在媒体上进行报道,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和影响力。积极向当地党和政府部门的领导汇报活动情况。并制作有关活动的视频,做好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与反馈工作。

五、上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海西州科协科普中心。活动结束后,对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形成总结报告,于2018年3月10日前上报州科协科普中心。

联系人:达西乌仁

联系地址:德令哈市长江路2号

邮政编码:817099

电子邮箱:446318204@qq.com

联系电话:0977—8221641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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